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的保證期間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個月止。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在本保函保證期間內向我方發(fā)出書面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賬號,并附有證明談判供應商發(fā)生我方應承擔保證責任情形的事實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及相關證明材料后,在 10 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應承擔保證責任情形的,我方應按照你方的要求代談判供應商向你方支付項目保證金。
四、保證責任的終止
1.保證期間屆滿你方未向我方書面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自動終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項(支付款項從我方賬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終止。
3.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出現(xiàn)我方保證責任終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終止。
五、免責條款
1.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你方與談判供應商的另行約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談判供應商項目保證金義務時,我方亦免除相應的保證責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談判供應商發(fā)生本保函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談判供應商發(fā)生本保函第一條約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4、你方或其他有權機關對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證責任的,我方對加重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但該澄清或修改經(jīng)我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六、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fā)生的糾紛,由你我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 北京市東城區(qū)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公章)
年 月 日
2014年12360桌面協(xié)作系統(tǒng)采購項目
競爭性談判結果公告
一、采購人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海關總署物資裝備采購中心
2、采購人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6號;電話:010-65195984。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2014年海關12360桌面協(xié)作系統(tǒng)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2014HGCG2-0002
3、項目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6號
4、采購內容:海關12360桌面協(xié)作系統(tǒng)采購
5、合同履行日期:60天
三、談判日期及談判邀請公告日期
1、談判日期:2014年4月22日
2、談判邀請公告日期:2014年4月10日
3、結果公示時間: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