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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必應,110管得太多 995調研之中

王寧江 王遠 2001/02/14

北京110報警服務臺每天 大約接報警電話4000多個。

  西羅園一居民家跑水,110幫著淘水。市人代會上,西羅園派出所民警楊秀奇呼吁給110減負

  2月6日中午,豐臺區(qū)西羅園街道四區(qū)14號樓王大媽家發(fā)大水了。王大媽洗完菜去關水龍頭,可沒想到水龍頭“崩”了,水嘩嘩往外噴。趕緊去關總閥門,銹住了,擰不動。她趕緊抓起電話,往附近房管所打,占線;又往另一個房管所打,回答:“都吃飯去了,等著吧!蓖醮髬屌艿缴鐓^(qū)服務中心,社區(qū)服務中心的值班人員說:“現(xiàn)在還沒有這種服務項目,解決不了!

  “有困難找民警”,她突然想到了110。對,向民警求助。她抓起了電話,110值班員聽了王大媽的求助,迅速把電話打到西羅園派出所。不到十分鐘,西羅園派出所的3名民警趕到。由于前前后后耽擱兩個小時,王大媽家積水已近半尺深。民警進屋后,先把總閥門關緊,然后一盆一盆幫王大媽把積水清理走,又把浸濕的家具一件一件擦干凈。臨走,民警打電話給房管所叫他們來把水龍頭裝上。

  這是110民警為群眾做的又一件好事。但幾乎與此同時,豐臺區(qū)西羅園派出所優(yōu)秀警員楊秀奇正在市人代會上呼吁為110減負。他說,去年西羅園派出所共接警100多起,但多數(shù)都是居民家里出了急癥患者,或者居民被反鎖在自家門外,連小兩口兒打架都會將110請來勸架。而相對于警力有限、任務繁重的派出所民警來說,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就這樣花費了。

  有關110減負的話題,在人代會上屢屢被提及。朝陽公安分局巡察支隊隊長、市人大代表牛存生告訴記者,朝陽巡察支隊一天平均接到110報警多達二三百起,占全局接警量的40%左右,但其中約有15%左右都不屬于警察的職責范圍,既浪費了警力,也削弱了公安部門正常維持社會治安的能力。

  對此不少人大代表都提出,政府能不能把自己的職能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實現(xiàn),而不是太多地落在公安部門一家?另外,公民自身的素質也有待提高。有一次下大雨的時候,某派出所曾接到400個房屋漏水的電話,民警派得都沒人了。公民濫打110,實際上是在濫用自己的權利,同時也損害了其他人的權利。

  據(jù)了解,山東萊州建立起了110連動機制,就是把有關的政府機關,還有公共事業(yè)單位,比如醫(yī)院、消防、郵電、房管等部門都加入到110體系中來,接警以后都可以分派,實際上110成了政府職能的中轉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110承載過多社會職能的緊張局面。解放軍代表團的陳淑貞代表認為,如果社會服務系統(tǒng)發(fā)達,可能大家對110的依賴就會減少。同時110報警服務系統(tǒng)也可以通過一種公開的形式,把自己的職責范圍規(guī)范一下,廣而告之,這樣就可以消除一些負效應。

  110深夜找戒指。“有求必應”是不是該改為“有危難找民警”

  濫打110,比較極端的例子出現(xiàn)在武漢。今年元月3日清晨,武漢市一名職工早上懶得起床,竟以“頭天晚上加班晚了”為由,打電話要求110民警代買早點。據(jù)說當鋼花新村街派出所刑偵隊長賀金波接到這個“求助”電話時,也感到哭笑不得,但想到110“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承諾,他還是買好熱干面和牛奶,送到“求助者”家中。

  2月9日晚,記者隨110東城巡察支隊501車組上街巡察。當晚兩小時內該車組3名警察接東城110值班臺調遣出警6次,包括失火、酒鬼倒地、兩口子打架等,除一起搶包和平房失盜外,其余很難算“緊急警務”。

  當晚20時09分,501車組接值班臺通知:107路車站寶鈔胡同站有人打架。趕到后只在現(xiàn)場公用電話亭看見一怒容滿面的女士。她自述因急著打電話,與一個在她前面“霸”著打電話的十幾歲男孩發(fā)生糾紛,她先動手摁下小孩的話機,小孩咬了她一口后跑掉。501車組前腳剛到,后腳交道口派出所兩名警察也到了。為處理這件小事兒動用了5名警察。東城巡察支隊警務二隊副隊長安雷認為:像失火應該打119,酒鬼倒地應該打120,什么都打110,的確是對警力的浪費。安雷他們比較常碰到的“憋屈”事兒,是兩口子吵架報警,等110民警察趕到,又被人家兩口子轟出來。

  501車組曾出過一起挺“無聊”的警,接報說有一男孩劫一女孩。當時夜里11點多鐘,趕到安定門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十七八歲的女孩滿臉委屈地坐在馬路牙子上,一個跟女孩差不多大的男孩正滿地找東西,見了警察也不搭理。一問,原來兩個小孩談戀愛,不知為什么鬧矛盾了,女孩一生氣,把男孩送的一枚價值100多塊錢的戒指扔了,扔完又后悔了。路人不明底細好心報了警,于是110警察大夜里的幫著倆孩子找戒指。

  據(jù)東城110值班臺接警員付平介紹,真正屬于治安或刑事犯罪的案件,只占報警電話的40%左右,其余大量為民事糾紛或求助。有的求助,比如去年東城110接到電話后用警車直接將一名遲到的高考生送到考場,這樣的事110應該做而且做了之后社會評價非常好;但是如果碰上懶漢要求送早點這種電話,付平表示,這屬于警務職責之外,如果有時間,我會幫他查查送餐公司的電話;要是沒時間,我會當即婉拒。他說,我們現(xiàn)有警力有限,盡量往街面上擺以震懾違法犯罪,盡干些不相干的事,真正的社會治安怎么管?

  1997年,110作出“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承諾。安雷說,如果我是群眾,我也會對“有求必應”這樣的宣傳發(fā)生誤解。警察職責應該規(guī)定得更明確一些,口號是不是可以改成“在您危難時,請撥打110”?

  接警員王大軍認為,為人民肯定是對的,但一是警力有限,二是案件比較多,就怕幫著買早點時,耽誤了案件。付平認為,把社會治安搞好了,讓人民有安全感,這才是最重要的警察職責。

  給懶漢送早點,是權利和權力的濫用。有關部門正考慮新開一條“995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玉勝認為,公安機關為了表明為群眾服務的態(tài)度,亮出了“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口號,但是我國警力長期不足,讓警察解決所有困難是做不到的。這樣的宣傳“太過了”。公安機關的職責是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110主要處理治安、刑事案件和緊急突發(fā)事件。超出這樣的范圍,就應當是分外的事。

  政府部門和社會服務機構不盡職、不完善,也是造成群眾遇到困難打110的原因。比如西羅園小區(qū)的王大媽,家里跑水了,如果房管所盡職盡責,趕緊來搶修,或者社區(qū)服務中心提供有償服務,王大媽也不至于去麻煩110。諸如警察雨季上房修漏的事兒其實是很可怕的,警察把分外的事兒攬過來了,如果這時候發(fā)生搶劫等刑事案件,還得從房上往下召警察,這還是警察嗎?

  為什么用警車送高考生該做而給懶漢送早點就遭非議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洪道德認為,警察是公共服務機構,用的是納稅人的錢,它為個人提供服務時,應該是求助者確實力所不能及并且情況緊急。懶漢要110送早點是可笑的,更可笑的是警察居然就真送了。前者是濫用權利,后者是濫用權力。110警察完全有非常正當?shù)睦碛删芙^這樣的“求助”。

  對于公安機關希望通過“四有”承諾,樹立良好形象的說法,韓玉勝反問,某個行政機關形象不好,是不是通過上大街擦欄桿就能改變呢?樹立好形象還得靠搞好自身職責內的服務。洪道德認為,這是一個分工越來越細、越來越明確的社會,警察“大包大攬”,可能會縱容某些人和某些部門的懶惰,這實在是一件壞事。

  對于明確110警務范圍,改變宣傳口號的問題,一些110民警感覺難度比較大,因為“這好像在往后退”。據(jù)媒體透露,北京110目前正在調研,準備像美國的911那樣,搞一個995,就是“救救我”的意思,把所有的社會服務電話集中統(tǒng)一,接了之后是公安的就給公安,是消防的就給消防,是其他部門的就給其他部門,由各部門處理各部門的分內之事!

北京晚報 200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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