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27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的全體會議上投票決定,將于2017年6月15日起取消歐盟成員國之間的手機漫游費用。
按照新規(guī),使用歐盟各國移動通信運營商手機服務的用戶,在歐盟28個成員國范圍內旅行時,使用通話、短信、數(shù)據(jù)流量等服務將不會收取額外費用。例如,如果用戶按月訂購了本國移動通信運營商提供的通信服務套餐,那么在本國外的歐盟27國旅行時,使用通話、短信、數(shù)據(jù)流量等服務的收費均將視同在本國一樣。
與此同時,歐盟還將從2016年4月起采取過渡措施,進一步下調漫游費用,屆時對漫游用戶的額外收費不得超過通話每分鐘0.05歐元,短信每條0.02歐元,流量每兆字節(jié)0.05歐元。
為避免用戶濫用手機漫游服務,新規(guī)同時引入了保障性措施,以確保移動通信運營商能收回成本。根據(jù)新規(guī),移動通信運營商仍可根據(jù)“合理使用原則”,對“永久漫游”用戶收取一定的漫游費用。因此,用戶因為價格原因在本國長期使用別國移動通信運營商提供的電信服務,或長期在他國居住的用戶仍堅持使用本國移動通信運營商的服務的,仍可被收取漫游費。
歐盟委員會隨后發(fā)表聲明說,取消手機漫游費,不僅將使往來于歐盟成員國的個人用戶受益,更將在歐盟境內為商業(yè)發(fā)展和科技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但按照程序,歐洲議會的這一決定還需得到歐盟各成員國的批準方能最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