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青年權益的保護有法可依
全國共有227個城市開通了12355青少年服務臺熱線
2009/01/04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發(fā)布《中國青年權益狀況報告》。報告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青年權益的保護有法可依,政府及相關方面積極為弱勢青年提供法律援助。同時,服務于務工青年的法律援助專項基金、協(xié)作機制應運而生。此外,失足青年權益保護日趨規(guī)范化、人性化。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俊彥說,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健全,青年權益的保護有法可依。政府及相關方面積極為弱勢青年提供法律援助。
報告顯示,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國建立省市縣三級政府法律援助機構(gòu)共3171個,鄉(xiāng)鎮(zhèn)法律援助工作站28691個,依托共青團組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59個。 2006年全國法律援助經(jīng)費收入總額為3029.78萬元,同比增長32%;2006年全國各地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為3193801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詢服務,同比分別增長25.6%、19.9%。
2004年,共青團中央決定并著手實施在全國地市級以上城市建立12355青少年服務臺。目前已經(jīng)在41個基礎建設到位、具備開發(fā)潛力的城市開展12355青少年服務臺建設試點工作。全國共有227個城市開通了12355熱線,101個城市建成呼叫中心并投入使用,各級服務臺累計接受各類咨詢657.97萬人次,受理青少年維權個案35571個,共招收律師、心理咨詢師等志愿者達10597人。
研究還發(fā)現(xiàn),失足青年權益保護日趨規(guī)范化、人性化。社區(qū)矯正試點和人民監(jiān)督員制度試點取得良好效果,全國25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積極推進社區(qū)矯正試點工作,社區(qū)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率不足1%。各地、各有關部門聘請專職社工,專門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幫助、心理輔導、技能培訓、職業(yè)中介、跟蹤指導等服務。
同時,各級共青團組織也把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重新樹立生活的信心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自2007年6月起,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實施“中國青年權益狀況研究”課題研究,選取全國13個省份的青年進行抽樣調(diào)查,共發(fā)放問卷4680份,回收有效問卷45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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