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交10元 發(fā)短信可定位他人手機
2008/01/11
昨日,家住東城區(qū)的劉小姐向本報反映稱,其收到深圳某科技公司的短信顯示,用戶只需發(fā)條短信便可享受手機定位服務,且其包月費用只需10元,“這樣的服務頗有些令人半信半疑”。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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